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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信息
开发票须知

  顾客可持购物小票 ( 自打出之日起 30 天内 ) 到服务台开据发票;

  可开据的发票有:普通发票、增值税发票(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);

  不可开据的项目:与建材、家居产品无关的项目;支票不到账,不可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;

  如您开完发票后需要退货,请携带好购物小票和发票到退货处办理。

特殊商品订购需知

  签订特殊订单后须交纳全额预付款;

  订货前需进行测量的商品先交付测 量押金,然后补足商品余款;

  特殊定制商品订货后不予退货;

  特殊订单商品的尺寸误差不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;

  特殊订单单据签字盖章后,请妥善保管您所持有的单据,如有丢失请凭本人身份证速到服务台办理 挂失手续。期间若发生冒领,商店恕不承担责任。

退货政策

  对于在本店购买,有收银小票和发票且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, 退货期限为:

  一般商品从购买之日 起 60 天内;

  地毯、胶类、光源类商品售出后 15 天内;

  装饰画 7 天内。

  以下情况不予退货:

  特殊订制或加工的商品;

  按顾客需求进行剪裁的商品,如电线、绳子、链条、扣板、木线;

  各种管材、百叶窗、地毯、木材;

  已调配完毕的油漆或已开启且内、外受污染的油漆、涂料;

  折价销售的商品;

  电动工具、电池、灯泡、灯具、鲜活植物、清洁用品等。

  家具类按其行业规定处理。


总机:0592-2611111 客服中心:0592-2617013 团购电话:0592-2617198 装潢中心:0592-2617178

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6号   乘车路线:80、813、806、504、33、22 及数条中巴线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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