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|
整单团购的业务规则 |
| 一、一般原则 |
(1)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参加东方家园整单团购的顾客(即,团购顾客)。所有的团购顾客应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。
(2)团购号是识别团购顾客身份的有效凭证,由顾客提出申请并经本店审核通过后颁发。团购号不能转让。
(3)顾客要享受整单团购的有关优惠,必须出示有效的团购号,并且满足购买或退货的有关要求。
(4)参加整单团购,不能同时享受东方家园门店的其他的促销返券活动或会员卡优惠。
(5)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东方家园(厦门)建材家居有限公司。
|
| 二、购买规定 |
购买商品的范围: 东方家园门店正在销售的所有商品。
|
购买商品的金额与折扣:
(1)团购号的有效期为90天,最多可使用6次。过期或达到使用次数后自动作废。
(2)顾客使用团购号第一次购买商品的金额(即,首单购买金额)不能低于8000元。根据首单购买金额的大小,团购顾客可享受不同的整单折扣幅度。具体如下:
|
| 首单购买金额 |
整单商品折扣 |
备注 |
| 8000元-10000元 |
96折 |
特价特例商品除外 |
| 1000元-15000元 |
95折 |
特价特例商品除外 |
| 15000元以上 |
94折 |
特价特例商品除外 |
|
(3)再次使用团购号购买时没有金额限制,并至少享受与首单相同的折扣优惠。如果一次购买的金额很大,还可以实现折扣升级。顾客使用团购号购买商品,都计入该团购号的使用次数和消费金额。
(4)顾客使用网络团购号购买商品,都计入该团购号的使用次数和消费金额。
|
| 三、退换货规定 |
(1)团购顾客应遵守东方家园的退换货政策。
(2)办理退换货时,除了携带东方家园开具的购物小票原件以及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(如开具)外,还应出示有效的网络团购号,否则无法办理。
(3)非商品质量原因退货时,退货后顾客团购号的购买余额原则上不能低于首单购买金额的90%。否则,东方家园保留取消顾客相应团购优惠的权力。具体如下:
|
| 顾客享受的折扣 |
退货后的余额 |
| 96折 |
7200元 |
| 95折 |
9000元 |
| 94折 |
13500元 |
|
说明:退货后的余额 = 购买总金额 - 退货总金额
(4)在换货时,新换商品的金额计入团购号的消费金额。
|
| 四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|
(1)整单团购商品为东方家园门店正在销售的商品,具有质量保障。
(2)东方家园门店为网络团购顾客提供统一的售后服务。 |
| |